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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田秀娥 - 人事室 | 2023-08-17 | 點閱數: 341
  112 年臺南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訊 ※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服務資源一覽表 https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listDetail.aspx?id={a721de3523e0416388dcbf863cee1371x4094}&nsub=G0A501&previous=4389&next=3491 ※臺南市政府 EAP 員工協助及福利關懷網  https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eap/index.aspx ※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https: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田秀娥 - 人事室 | 2023-07-25 | 點閱數: 218
重點摘要如下: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發生得補休事由之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,補休期限及續行補休規範如下: (一)教師補休,應於得補休事由發生後 2 年內補休完畢。 (二)公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相互轉任且年資未中斷,於原服務學校未休畢之補休,得於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學校續行補休。  
公告 田秀娥 - 人事室 | 2023-02-03 | 點閱數: 109
主旨:為利各校(園)差假管理,教育人員之加班應於 2 年內補休完畢,並溯自 112 年 1 月 1 日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     一、配合「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」業於 112 年 1 月 1 日發布施行,本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各項補休期限,統一規定於 2 年內補休完畢,加班事實或其他補休事實倘發生於 112 年 1 月 1 日前,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。     二、為避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維持校務順暢運作,各類人員實施補休時,學校應確實衡酌學校課務及辦公人力。